TOPIC
話題導入

(本案來源于網絡)
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沒有全國統一的數額規定,但是為了保障被征收農民的合法權益,法律對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作了要求,凡是不滿足以下5個原則的,被征收農民可拒絕簽字。
ANALYSIS
律師淺析
1.公平合理、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則
對于農民來說,土地是重要的經濟來源,征地拆遷補償標準首先應當遵循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如果說土地征收的補償費用不能夠支撐現在的生活,或者說生活水平沒有以前好了,那么這個補償就是不合理的。
2.及時足額補償原則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地拆遷應按照上述征地拆遷補償標準項目,給予被征收農民及時足額補償。
3.區片綜合地價及按時調整地價原則
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特點,也有各地區的特殊情況,所以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區片綜合地價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在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時會綜合考慮以下幾點因素: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
4.尊重村民意愿、住宅實行先補償后搬遷原則
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5.養老社保保障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一原則充分考慮到農民失地后的生活保障,讓被征地農民老有所依,生有所靠。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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