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需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雙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離婚協議書,并提交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和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等材料。

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需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辦理。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需要下列材料:
1、戶口證明的復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都要簽名。
4、結婚證原件。
5、孩子的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兩張。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條的規定,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雙方身份證件、戶口簿;
(二)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三)財產分割意見或者處理方案。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條還明確規定了辦理離婚手續的程序。首先,雙方需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其次,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最后,離婚登記后,雙方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綜上所述,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提交雙方身份證件、戶口簿、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以及財產分割意見或者處理方案。同時,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申請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需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雙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離婚協議書,并提交相關材料。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條的規定,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提交雙方身份證件、戶口簿、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以及財產分割意見或者處理方案。同時,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申請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最后,離婚登記后,雙方需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作者:法鷙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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